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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抗击新型肺炎疫情的倡议 |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04] 已浏览 2034 次 |
全市农业经营主体、农民朋友: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为保障广大农民朋友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农业农村局向全市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农业经营主体疫情防控“十不十要”
倡议书
十不
一、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开工(农产品生产保供主体除外);
二、不在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
三、不参与走访和聚会;
四、不聘用来历不明、疑似或确诊人员;
五、不乱丢弃口罩等防护用品;
六、不买卖活禽和野生动物;
七、不哄抬物价;
八、不惜售农产品;
九、不生产假冒伪劣农产品;
十、不信谣、传谣和造谣;
十要
一、要做好个人防护;
二、要配合政府做好查验工作;
三、要让员工使用口罩工作、勤洗手消毒;
四、要按规定处置废弃口罩等防护用品;
五、要推迟聘用疫情重度地区人员;
六、要妥善安置因疫情被隔离人员;
七、要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
八、要推迟、减少会议和相关活动;
九、要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基地消毒;
十、要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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