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我部连续开展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创建活动,创建形成了一批特色鲜明、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带动形成了地方政府高度重视,企业积极参与休闲渔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促进休闲渔业健康发展,我部决定2015年继续开展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提高各级政府的重视程度和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加大对休闲渔业发展的扶持和投入,为社会提供更多更优质的物质和精神产品,提升产业层次和水平,促进渔文化发展。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创建单位的指导,充分发挥创建活动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区域休闲渔业发展水平,促进渔业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现代渔业建设步伐。2015年新创建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104个。
二、创建对象及条件
具备休闲渔业经营资质的经营主体均可参与,创建标准见《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创建标准》(附件1)。
三、申报流程及考核验收
(一)基层申报。申报单位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和总结,填写《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申请表》(附件2),附本单位综合材料、相关证件等,如有声像资料请附电子光盘,向县级渔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县级渔业主管部门进行网络申报。登录休闲垂钓协会网站(www.china-craa.org),点击“全国休闲垂钓示范基地”申报系统,输入用户名及口令(用户名及口令由省级负责同志向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发放),逐项填报。
(二)省级初审。省级渔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申报示范基地的考核工作,成立由渔业行政、推广、科研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考核工作组(至少含1名省级单位人员),对申报基地进行材料审查和实地考核,形成考核意见并录入“全国休闲垂钓示范基地”申报系统中“省级渔业考核组”一栏(用户登录名和口令请联系休闲垂钓协会获取)。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择优报农业部(各沿海及内陆渔业主产省份不超过5个,其他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超过3个)。纸质申报材料于2015年10月15日前报送休闲垂钓协会。
(三)专家抽检和评审。示范基地抽查评审具体工作委托休闲垂钓协会承担,负责收集整理各地申报材料,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基地进行抽查,宣传推广创建标准等。在抽检和材料审查的基础上,完成对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申报单位的评审,提出专家评审意见报我部。
(四)公示和公布。最终评审结果将在中国渔业政务网(www.cnfm.gov.cn)和休闲垂钓协会网站(www.china-craa.org)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正式发文予以公布。
四、工作要求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把创建工作作为促进休闲渔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创建标准,评选出发展水平高、渔业特色鲜明、代表性强的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加强对休闲渔业发展的政策指导和支持,积极争取税收、信贷、保险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进一步促进休闲渔业发展。
五、联系方式
1.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渔情处 联系人:王莎
电话:010-59192995(兼传真)
2.休闲垂钓协会 联系人:武滨,刘成厚
电话:010-59199621/20,59199619(传真)
地址:北京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205室
邮编:100122
附件:1.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创建标准
2.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申报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5年5月5日
附件1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创建标准.doc
附件2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申报表.doc
来源: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