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计生委《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规定,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行政许可工作中需要对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技术上确有必要和使用效果等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受卫生计生委委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负责意见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zqyj@cfsa.net.cn,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意见反馈”。申请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30天,请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意见,逾期将不予处理。来源: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添加剂的通用名称、功能分类、用量和适用范围
通用名称 | 功能分类 | 最大使用量(g/kg) | 使用范围 | 备注 |
焦亚硫酸钠 | 抗氧化剂 | 1.0 | 09.05 水产品罐头(仅限鲍鱼) | 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