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检察称:“私养重点保护动物违法”
陆龟,顾名思义是仅生活于陆地的乌龟,与本地草龟不同,陆龟以植物为食。近年来,性格温顺、体型较大的陆龟成为世界各国年轻人追捧的宠物,国内关于陆龟的网站论坛不少,在论坛里,这些人统称为龟友,龟友间私下进行陆龟交易很常见。
30多岁的叶某是本地人,8年前开始接触陆龟,爱不释手,常出没国内各种陆龟论坛,是龟友界的知名人士。起初,叶某只是买来陆龟当宠物养,随着陆龟越来越多,他开始在淘宝上出售,2年多时间里卖出大量陆龟,获利40余万元。近日,因涉嫌非法出售濒危野生动物罪,叶某被警方移送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
家里养了382只陆龟
叶某在龟友界很有名气,但现实中却很低调,除了家人知道他喜欢养陆龟,左邻右舍对他的这一特殊爱好并不太了解。去年8月的一天,我市警方收到线索,称叶某在网上大量出售《华盛顿公约》(CITES)保护物种陆龟。8月26日,民警敲开叶家的门后大吃一惊,几个不大的房间里养了382只陆龟。
面对民警,本科毕业的叶某辩称,这些陆龟是人工繁殖的动物,不属于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但实际上,叶某对自己在做什么非常清楚。据其交代,他在淘宝的网店里就两件商品,一件是书——《陆龟全记录》,标价100元;另一件是龟粮,标价1元。为何淘宝店里没有陆龟这一商品?叶某解释,如果把龟的品种放上去,淘宝网会自动识别出属于珍稀濒危野生动物而进行屏蔽。同时,为避免麻烦,在给买家快递陆龟时,叶某都是以玩具为名,将陆龟塞入箱子寄出。
买龟的上海人
28岁的孙某是上海人,也是一名龟友。他通过百度找到国内较大的宠物龟论坛——xx之家,看到叶某发的陆龟帖子很多,知识问答、饲养日志,一条条帖子看过去,孙某大呼过瘾,让他更眼馋的是,每个帖子几乎都有叶某养的陆龟图片,辐射陆龟、缅甸星龟、苏卡达……
通过论坛,他很快找到了叶某的电话,询问了缅甸星龟的价格,之后在叶某指点下,通过他的淘宝店购买了《陆龟全纪录》这一商品。购买后,叶某将原价100元修改为4只缅甸星龟的总价1.2万元。孙某付款,交易成功。
几天后,一个包装精致的箱子寄到了孙某家中,打开一看,正是4只缅甸星龟。就这样,孙某成了叶某的铁杆粉丝。2014年9月,花600元买了2只鳄龟;2015年3月,花4000余元买了一只变异墨龟;2015年4月,花5500元买了2只赫曼陆龟……孙某逐渐了解到,xx之家论坛中的很多网友都在叶某的淘宝店买陆龟,叶某在龟友界很有名气。不过,也有人私下告诉他,叶某的龟是走私进来的,不合法。但孙某爱龟心切,对此漠不关心。
为钱走上犯罪路
叶某交代,从2013年初开始,他通过QQ与广东人刘某(在逃)认识,从他那购买陆龟,品种有苏卡达、星龟、豹龟、红腿、黄腿、辐射、钟纹等,并形成固定进货关系,双方通过淘宝交易结算。以价格最贵的辐射陆龟为例,叶某的进价是5200元,他卖给网友则要6000元,利润最大的当属缅甸星龟,一般要加价1000元出售。
其实,叶某也曾担心过自己生意的合法性,他打电话向江苏省林业局询问办理陆龟驯养证的事,得到的答复是暂不办理。按理,叶某应该清楚,无驯养证销售人工繁殖的保护动物陆龟是违法行为,但他天真地以为,自己买的陆龟并不都用于出售,出售的乌龟都是人工繁殖的,不算野生动物,他认为,只有野外繁殖的陆龟才是珍稀濒危野生动物。
2年多时间,销售了多少陆龟,叶某已记不清了,只知道前后共盈利约40万元。案发后,我市警方委托上海野生动植物鉴定中心对叶某出售给孙某的4只缅甸星龟进行鉴定,结果证实,4只龟均为华盛顿公约(CITES)附录I物种。
爱宠不应是伤害
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猎捕、杀害、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等特殊情况,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批准,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当持有许可证。这说明捕捉、贩卖、私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都是违法行为。
另外,在违法捕捉、贩卖野生动物的过程中,常造成动物的大量死亡,所以,将保护动物作为宠物饲养,不但不是爱护动物,而是对它们的一种伤害。
【来源:最高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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