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凌晨,一辆黑色小轿车在德清县雷甸高速路口收费站被便衣警察拦下,警方从车内搜出多网袋甲鱼,价值达1万余元。至此,这伙偷甲鱼的小偷终于落网了。
结 伙 去 偷 鳖,结果自己成为“瓮中鳖”。
今年10月以来,德清县钟管、雷甸等地群众反映,自己养殖场里的甲鱼、草龟经常被盗。了解到情况以后,德清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精干警力形成专案组展开调查。
经过连续多天的调查,德清警方终于在10月底成功地锁定了专门盗窃甲鱼、草龟的4名犯罪嫌疑人。民警发现,他们经常乘坐一辆黑色小轿车于晚上或者凌晨在德清的高速路口下高速,前往钟管、雷甸等地的甲鱼养殖场。
10月31日晚,警方发现这辆黑色小轿车又出现在德清雷甸一带,于是立即组织人员驱车前往雷甸等地,在雷甸、新安、新市三个高速路口收费站设卡堵截,展开严密布控。经过3个多小时的蹲守,警方终于于1日凌晨2时许在雷甸高速路口收费站成功拦截这辆黑色轿车,一举抓获这4名犯罪嫌疑人。警方当场从车内搜出了多网袋甲鱼,价值达1万余元。
一举抓获,龟鳖大盗。
经审讯,该盗窃团伙分工明确,3名犯罪嫌疑人主要负责到甲鱼养殖场内盗窃甲鱼、草龟,均是湖南省祁阳人,分别是40岁的周某某,30岁周某,41岁的蔡某,而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赵某(35岁,河南省淮滨县)则主要负责运输。
盗窃之前,该团伙会事先由赵某开车一起前往甲鱼养殖场进行踩点。到了凌晨,他们便会带上下水服等盗窃甲鱼的工具,再一次开车来到该甲鱼养殖场进行盗窃。除了赵某,其余三人均翻过养殖场的矮墙,穿上下水服进入甲鱼养殖塘徒手捞起甲鱼,并装入事先准备好的网袋。然后,他们再将装好的甲鱼搬至赵某的车内。盗窃来的甲鱼,他们主要是卖给菜场里的小商贩。据了解,4名犯罪嫌疑人均租住在上海,因为经济拮据,于是便打起了甲鱼和草龟的主意,经常驾车流窜至我省湖州、嘉兴、宁波等地盗窃甲鱼、草龟,作案10余起,涉案价值达10余万元。出处:德清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