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位于浙江省杭嘉湖平原西部,素有“名山之胜,鱼米之乡,丝绸之府,竹茶之地,文化之邦”的美誉。德清是典型的江南水乡,境内河港交错,湖泊星罗棋布,土地肥沃,水源丰富,水质优良,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
德清本地企业浙江清溪鳖业股份有限公司一直致力于良种培育,经过多年选育,选育出“清溪乌鳖”和“清溪花鳖”两个新品种。2003年,其德清花(乌)鳖及其制品(清溪牌)获原产地标记注册证,并通过国家有机产品认证。该公司的鳖稻共生模式利用鳖粪肥田,种稻改良环境,是一种“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低碳经济模式,生产的德清花(乌)鳖及其制品达到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原则》、《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等相关要求。
德清县人民政府对德清花(乌)鳖及其制品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范围进行了界定,其保护范围为浙江省德清县现辖行政区域,东至东经120°20′22.1″西至东经119°40′23.2″南至北纬30°25′39.8″北至北纬30°41′51.2″,并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出了德清花(乌)鳖及其制品(清溪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申请。出处:德清县水产技术推广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