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稳定甲鱼产业发展,扩大名牌效应,面向市场推介生态养殖、品质优良、生长期长的产品。按照《中国名鳖评选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于今年10月~12月,组织开展第四届“中国名鳖”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中国名鳖评选与管理办法》规定,由中国水产杂志社、中国渔业报、世界中华美食药膳研究会、中国渔协龟鳖产业分会等四单位联合组成“第四届中国名鳖评选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渔协龟鳖产业分会秘书处。
二、第四届“中国名鳖”入选名额总数不超过十一名。“中国名鳖”评选品种范围包括黄河品系、淮河品系、太湖品系、长江品系、日本品系、黄沙鳖品系、台湾品系等不同品系的中华鳖。
三、报名。报名单位为从事生态养殖的,经过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养殖场;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20日开始至11月30日为止;报名单位填写报名表后加盖公章,连同报名费汇款凭证复印件,用快递寄送到组委会办公室。地址为: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42号君合商务中心C座216室。收件人:韩宪法 13603328625。
《“中国名鳖”评选与管理办法》和报名表向组委会办公室索取。
报名时需交纳报名费5000元(未评上可退还)。收款单位:中国渔业协会;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朝阳路北支行;银行账号:040101040004770。
四、发送样品。报名单位将样品三只,连同本单位资料(含企业概况和登记证、省级以上荣誉证书的复印件)。于12月5日前发送到组委会办公室,12月8日至10日进行评审。
五、评审内容包括三部分:
1.企业评审。重点评审企业各种合法证照;企业社会信誉程度;企业生产条件;企业管理状况。满分15分。
2.生物学评审。对样品匿名编号后,由专家组按照良种生物学的性状和指标进行评审。满分50分。
3.烹饪效果评审。对样品匿名编号后,由烹饪专家组,按照科学烹饪方法,对烹饪后表现出的形、感、味、色进行评审。满分35分。
获得总分85分以上者,按照得分顺序排列入选。入选结果在中国渔业报公示,入选公示结束,未提出异议者,方为有效。
六、凡获得“中国名鳖”的企业,都要与组委会办公室签定管理合作协议。必须接受年度考评监督。
七、定于12月下旬举行颁奖大会,具体地点另定。
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渔业协会龟鳖产业分会秘书处。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42号君合商务中心C座216室。邮编:050011。电话:0311-89295162。
联系人:田彦强13315996777;韩宪法 13603328625。此公告解释权归组委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