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民政简政放权力度不断加大,将对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产生什么样的积极影响?9月24日,民政部副部长顾朝曦做客中国政府网,回答了相关问题。
力争2015年底前与行政机关脱钩
顾朝曦认为,当前,社会组织尤其是行业协会商会确实存在行政色彩浓的问题,部分社会组织与政府部门政社不分,难以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对此,中央已经作出明确部署,要求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顾朝曦表示,民政部已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研究起草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在人员、职能、机构、资产、财务等方面,都将会有具体的脱钩措施和安排,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在行业协会商会担任领导职务的问题将会得到有效控制和规范。
当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在试点先行的基础上,稳步推进、逐步推开,力争在2015年底前全面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成为独立运作的法人主体。
引入第三方评估社会组织
顾朝曦表示,简政放权后,随着直接登记制度改革的推进和登记门槛的降低,社会组织数量必将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面对这种情况,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顾朝曦认为,首先要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要求社会组织定期披露财务收支情况和重要业务活动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会员的监督。还要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监管,优化年度检查,健全年度工作报告和抽查审计相结合的监督机制,研究制定第三方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
此外要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建立健全民政部门与公安、安全、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同时,要建立管理信息平台,推动登记管理机关、行业管理部门(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管理信息的交换和共享,一方面为社会组织业务办理和社会公众信息查询提供便利,另一方面也便于政府部门及时掌握社会组织最新动态,实时监管社会组织的活动和行为。
政府购买服务依据诚信目录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
顾朝曦表示,社会组织是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主体,民政部门在推动这项工作中,主要有以下3个做法和特点。
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政府购买服务不是撒胡椒面,而是要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民政部门将围绕民生保障、行业管理和社会治理等公共服务项目,逐步扩大购买规模。
进一步明确资质条件。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稳定的收入来源以及专职工作人员,要有完善的内部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要能提供年度报告、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费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满足必要的专业资质要求。
建立完善信用记录。民政部门将加强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建立社会组织诚信目录,将承接过程中有违法违规或其他违反诚信原则的社会组织列入黑名单,并设立惩罚机制。同时,推动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开展服务承诺和信息公开活动,接受第三方评价,提高其诚信度和公信力。(记者 潘 跃)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