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海盐县农业经济局、县“五水共治”办公室、县环境保护局、县综合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联合行动形成督察组,冒雨对全县甲鱼养殖户的养殖尾水排放和加温废气进行突击检查。
5月底6月初是温室甲鱼转外塘的时间,是温室甲鱼尾水集中排放的时候,甲鱼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迫在眉睫,时间紧,任务重。督察组分三个小组,第一小组实地走访了于城镇、元通街道、经济开发区的甲鱼养殖户,检查了甲鱼温室的污水排放口、加温设施,询问了养殖户温室污水排放的场所、加温的燃料,发放《关于全面开展甲鱼养殖污染治理的告知书》和签订《甲鱼规范养殖承诺书》,督察组告诫养殖户养殖尾水不可以偷偷排入河道,需报告网格员,尾水需排入养殖外塘循环利用或净化后达标排放,否则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督查的养殖户中,部分养殖户已经做好养殖尾水处理设施,一部分还未做好但表示将按照治理方法进行。
此次督查是四部门5月18日联合发文,共同开展甲鱼养殖尾水和加温废气全面整治工作的具体行动。文件要求,一是开展宣传,各镇(街道)向辖区内所有甲鱼养殖户、甲鱼专业合作社等发放《关于开展甲鱼养殖污染治理的告知书》、治理有关模式和技术、政策法规等宣传资料;二是签约承诺,按照“谁污染、水治理”的原则,组织所有养殖户签订《甲鱼养殖规范承诺书》,明确养殖尾水排放计划、治理模式等,各村配备网格员、养殖尾水排放各个环节需告知网格员到场监管,针对非法排污行为,一发进行查处;三是监督巡查,在养殖尾水集中排放期,四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巡查,各镇(街道)把甲鱼养殖污染治理监管工作纳入日常巡查范围。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养殖场违法违规问题,反映一起、查处一起。
此次甲鱼养殖污染治理面广量大,不能有丝毫懈怠,经过各项措施,确保“零排放、零污染”。 出处:海盐县水产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