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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专家集体为甲鱼发声!各地龟鳖协会紧急发文!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29]  已浏览 3213 次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新冠病毒来源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科学研究的重点。近日,暨南大学病原微生物研究院吴建国教授作为通讯作者之一在《医学病毒学杂志》上发表论文并得出结论:龟类也可能是将新冠病毒传播给人类的潜在中间宿主。文章一经发表,不但引起网络媒体和网民的关注,也引起学术界专业人士的质疑。

01.曾令兵 ——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二级研究员;国家大宗淡水鱼产业技术体系病毒病防控岗位专家;农业农村部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专家委员会淡水鱼组组长;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水产病害重点研究领域首席科学家。

龟鳖不可能是新冠病毒的中间宿主!
一、水产品是大自然赐予人类的珍贵礼物,是人类最优质最廉价最丰富最安全的动物蛋白质食物来源;二、迄今为止,全世界也没有发现和报道过人鱼共患传染性疾病,因为变温的水生动物与恒温的哺乳动物生活在完全不同的环境,水生动物病毒不可能感染哺乳动物,哺乳动物病毒也不可能在水生动物体内增殖;三、包括龟、鳖等,水产养殖动物是健康的,食用水产品是安全的,而且对于提高人体免疫力有显著促进作用;四、包括龟、鳖等水产动物,迄今为止没有发现水产品与新型冠状病毒以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有任何直接联系。

02.胡超群 ——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研究员、广东省现代虾蟹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首席专家。

新冠肺炎与爬行类和两栖类等变温动物(冷血动物)无关,因为一种冷血动物的病毒要成功感染人类并造成多代传染,不仅需要突破感染细胞的屏障,更加要突破复制、增殖、释放等一系列生物学过程面临的人体免疫和内环境屏障。
到今天为止,所有公开发表的论文都是推测,而不是直接或间接证明SARS丶新冠病毒的宿主是某种动物。宿主细胞有某种病毒受体、甚至是病毒偏好性受体只能表明该病毒可以与该受体结合,有侵入该种细胞的可能,但是并不能表明该病毒就能侵入该种生物,并在细胞内完成复制、增殖及让宿主产生病変等一系列复杂的生物学过程。因此,仅凭生物信息学分柝就说爬行类动物是新冠病毒的宿主,显然证据不足。

03.王庆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研究员、广东省产业技术体系淡水鱼病害防控岗位科学家。

龟类是新冠状病毒潜在中间宿主?龟鳖躺枪很无辜,专家发文需谨慎。
病毒是一类严格的细胞内寄生性微生物,它的入侵、复制、包装、释放等一系列过程需要严格的条件,最常见的条件就是温度条件。如果说人类、蝙蝠、穿山甲都是哺乳类,新冠病毒感染恒温动物尚具备这一类病毒感染、适应性变异的可能,那么龟类作为爬行类,属于变温动物,新冠病毒要正常增殖都比较困难,而且目前龟类中就没有任何冠状病毒感染的报道。

04.赵春光 —— 高级工程师、原浙江杭州龟鳖研究所所长

目前还没有明确有传染病毒的报告。“他说的病毒是危害这些物种本身的病害,还没有证据会传染人。就像口蹄疫病毒,也只传染猪和牛,难道猪和牛有口蹄疫病毒,我们就不养猪和牛了?”

05.邵庆均 —— 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教授

文章里面,从具有ACE2受体41和353位的RBD域中的Asn501来看,龟类和穿山甲似乎比蝙蝠更接近人类。结论完全错误!蝙蝠属于哺乳类,龟类怎么可能更接近人类?该研究者分子生物学研究结果违背动物分类法基本原则与常识,研究结论莫名其妙。

06.甘炼 —— 华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副教授

所谓最新研究的内容都是简单的生物信息分析方法出来的结果,不具有实证。

07.鲁义善 —— 广东海洋大学教授

没有证据、没有报道、也没有先例,龟鳖类的病毒病可以传染人
简单来说,除非能从龟鳖类体内分离到新冠病毒,或者用新冠病毒去感染龟类而致病,否则只能是猜测。事实上是,鱼类有水生呼肠孤病毒、弹状病毒、疱疹病毒、虹彩病毒等,虾类有白斑综合症病毒、虹彩病毒等(但这些病毒都不会感染人),海豚有麻疹病毒等……;可以说,任何一种动物都有其特定的病原区系,如果你感觉一个物种的疾病比较少,那有可能是对它研究不够深入,所以给任何一种动物扣上“病毒库”的帽子都是武断的,更何况是关系到百万从业人员、千亿经济效益的养殖动物,更要慎之又慎。

08.林蠡 ——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动物科技学院院长、广东省水产疫病监测与综合防控共性关键技术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广东省水生动物卫生协会会长

龟鳖产业接近上千亿的产值,差不多200万的从业人口,人工养殖龟鳖已经几十年,至少从新型冠状病毒角度来说,龟鳖与疫情发生没有任何关系。
除此之外,日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起草的《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中,将禁食范围从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非保护类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饲养的野生动物和宠物等;于此同时,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还特别解释:对于社会比较关注的经人工繁育、饲养的龟、甲鱼、蛇、鸟、昆虫等野生动物,也具有不小的疫病传播风险,无法保证食用的安全性,此次也将上述动物排除在可食用动物范围之外。
这一消息同样在业内激起了千层浪!
针对这一征求意见稿,多地龟鳖行业协会、龟鳖养殖企业纷纷发文,积极为产值上千亿的龟鳖产业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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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龟鳖养殖协会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们非常拥护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2月24日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在详细读了特区政府发布的《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后,对于《征求意见稿》将龟类排除在可食用动物范围之外,我们在此向深圳人大提出反馈意见:
我国民众食用、医用、经济利用水生龟类已有较长历史,改革开放后,人工养殖水生龟类迅猛发展,顺德区农民在各级政府及渔业主管部门支持与监督下,经过近40年发展历史,已形成专业化苗种生产、商品养殖、饲料生产、市场销售,超万从业人员的完整、成熟产业链体系,是顺德农民赖以生存手段之一。
龟类其中一部分是非保护类水生经济物种,而且人工养殖已具有人工养殖时间长、养殖技术成熟、形成产业链的特点。养殖水生龟类已是很多农村地区的支柱产业。如中华草龟,每年的养殖数量近亿,年商品产量约10万吨,其产品在食用、制药及保健产品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
水生龟类作为变温动物不可能成为病毒宿主或者中间宿主,没有互通的疾病。相关科研工作者已表明,至今还没有发现因水生龟类携带病毒而感染哺乳动物甚至人的先例。
基于以上情况,建议贵部门请区别对待,不要把人工养殖的水生龟类排除在可食用动物范围之外。
综上所述,恳请贵部门谨慎对待,应多方征求意见,其中包括行内专家学者、相关从业人员,给广大以养殖水生龟类赖以生存的农民一条可行性出路。
 
佛山市顺德区龟鳖养殖协会
202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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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龟鳖产业协会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们非常拥护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2月24日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在详细阅读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和特区政府发布的《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后,对于《征求意见稿》将人工养殖的甲鱼排除在可食用动物范围之外。我们在此向有关全国人民代表,各常务委员,和深圳各级农业水产部门领导提出反馈意见:
我国民众圈养和食用甲鱼已有7000多年的历史。中华鳖(甲鱼)是非保护类水生经济物种。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后的上世纪80年代开始,甲鱼人工养殖业迅猛发展。国家农业部,颁发了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甲鱼之乡的地理标志(汉寿甲鱼)地标》从业人员1000万人。湖南,江西,浙江,杭州,广东省,珠三角。在各省,各级政府及渔业主管部门支持与推广下,经过40年的发展历史,已形成专业化的苗种生产,商业养殖,饲料生产,市场销售,成熟产业链体系。特别是甲鱼产业已成为汉寿县的五大支柱水产养殖品种之一,是汉寿县数万农业赖以生存的重要手段之一。目前全国20多省都有甲鱼养殖,已是我国淡水渔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我国农村农民养殖致富的特种养殖之一。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每年高品甲鱼约38万吨。年产值达600-800亿,再加上苗种,饲料等产业链上下游年产量超千亿,产业从业人员近千万人。
甲鱼符合国际惯例,经过长期劳务驯化,其和野生动物有很多的区别。经过长期人工饲养,并在生产中广泛的应用。其表型和野生动物发生了本质变化,由稳定的人工选择经济性状。已经形成稳定的疫病防控体系。
甲鱼的功效很多,可药,可食,能保健。在《本草纲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都有记载和收录,甲鱼在我国一直被视为优质的滋补食品。抗疫前线武汉方舱医院把甲鱼作为病人康复食品。一些甲鱼深加工企业如浙江杭州中得公司,浙江余姚冷江鳖业和浙江清溪鳖业等为医院医务人员捐赠甲鱼深加工产品,助力当前的抗疫工作。甲鱼是变温水生动物,相关科研工作者已表明:至今还未发现因甲鱼携带病毒而感染哺乳动物甚至人的先例。基于以上情况,请各部门领导区别对待,不要把人工养殖的甲鱼排除在可食用野生动物范围之外。
综上所述,恳请各部门领导谨慎对待,应多方征求意见,其中包括行内专家学者,相关从业人员,做一个广泛甲鱼产业实情调研工作。如有需要,我们愿意全力配合你们此项工作,给广大以甲鱼产业赖以生存的农民一条可行性出路。
 
望采纳以上建议
 
湖南省龟鳖产业协会
大湖水殖汉寿中华鳖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寿岱  电话:13707362058
20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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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龟鳖行业协会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们非常拥护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2月24日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在详细读了特区政府发布的《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后,对于《征求意见稿》将人工养殖的甲鱼排除在可食用动物范围之外,我们在此向深圳人大提出反馈意见:
我国民众圈养和食用甲鱼已有几千年的历史。甲鱼是非保护类水生经济物种,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规模养殖,八十年代甲鱼人工养殖业迅猛发展。在省,市各级政府及农业,渔业主管部门的支持与推广下,浙江省地区已形成专业化的苗种生产、商品养殖、饲料生产、市场销售,从业人员达几万人的完整、成熟产业链体系。很多农民养殖户而脱贫致富。浙江有多个,全国销费者喜欢,认可的甲鱼品牌,和甲鱼深加工产品企业。更有以甲鱼,乌龟关链的上市企业公司,是浙江部分农民的致富产业与生存产业。目前全国20多省都有甲鱼养殖,已是我国淡水渔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我国农村农民养殖致富的特种养殖业之一。据不全统计,全国每年商品甲鱼产量约35万吨,年产值达500-600亿,再加上苗种、销售流通,深加工,饲料等产业链上下游,年产值超千亿,产业从业人员数百万。
甲鱼的功效很多,可药、可食、能保健,在《本草纲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都有记载和收录。甲鱼在我国一直被视为古老优质的滋补食品,抗疫前线武汉方舱医院把甲鱼作为病人康复食品,一些甲鱼深加工企业如浙江杭州中得公司、浙江余姚冷江鳖业和浙江清溪鳖业等为医院医务人员捐赠甲鱼深加工产品,助力当前的抗疫工作。
甲鱼壳,乌龟壳是我国传统中医,中药必不可少的专用药才,是几千年的处方药才。相关科研工作者已表明,至今还没有发现因甲鱼,乌龟携带病毒而感染人的先例。
基于以上情况,建议贵部门请区别对待,不要把人工养殖的甲鱼排除在可食用动物范围之外。
综上所述,恳请贵部门谨慎对待,应多方征求意见,其中包括行内专家学者、相关从业人员,做一个广泛甲鱼产业实情调研工作,如有需要,我们愿意全力配合你们此项工作。以更好的保护这一千年传承产业,使广大甲鱼产业农民安心养殖,健康发展。
 
望采纳以上建议。
 
 
杭州市龟鳖行业协会
20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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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渔业协会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们非常拥护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2月24日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在详读了深圳特区政府发布的《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后,对于《征求意见稿》将人工养殖的甲鱼排除在可食用动物范围之外,我们在此向国家相关部门和深圳市人大法工委提出反馈意见:
一、中国甲鱼行业发展情况:
据史料记载,中国养殖和食用甲鱼已有七千多年历史。改革开放后的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甲鱼人工养殖业得以迅猛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1、自八十年代至今,甲鱼规模化人工养殖已有40多年,养殖区域非常广泛,分布在两广、两湖、江浙等二十多个省区;
2、甲鱼人工养殖技术体系目前非常完善,从亲本培育,到人工孵化苗种,再到成鱼养殖,大江南北上下,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条,包括国内众多科研机构、高校均参与其中,作为一个人工水生养殖品种,非常成熟;
3、甲鱼及其相关行业,经过40多年的积累和沉淀,已经形成了一条庞大的产业链条,涉足的相关领域包括:物流运输、包装材料、机械设备、基础建设物资、饲料加工、食品加工、保健品加工、原材料进出口贸易等众多行业。
4、据统计,全国每年商品甲鱼产量约35万吨,年产值达500-600亿元,加上其它相关行业总产值超千亿元,从业人员数百万人,涉及人员超千万人;
5、甲鱼的功效很多,可药、可食、能保健,在《本草纲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都有记载和收录。甲鱼体内含有丰富的胶原蛋白和氨基酸,非常容易吸收的脂肪酸,富含各种矿物质和微量元素,以及具有抗癌功效的甲鱼肽成分,因此甲鱼具有非常高的药用价值和非常营养的食用价值,几千年来,已经被我国博大精深的中医作为重要药材所使用,作为人们滋补身体之佳品,广为传承和食用。
6、甲鱼是变温水生动物,相关科研工作者已表明,至今没有发现因甲鱼携带病毒而感染哺乳动物甚至人的先例。
基上述内容,甲鱼已经是一种全人工饲养下的与大众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一种非常安全、优质的水产养殖品种,不仅不应该被列入禁食名录,反而应该提倡和鼓励养殖企业、养殖农户扩大养殖生产,为国民提供更多优质水产品,提高免疫力,增强身体素质。
二、目前甲鱼产业及甲鱼从业人员的处境
倘若被列入禁食名录,意味着甲鱼牵涉到的相关行业总产值近千亿元,相关从业人员数百万人的生存和就业,几十年打造的甲鱼行业将化为乌有,对国家和地方经济、对农民就业、对老百姓的民生和菜篮子将产生巨大影响,同时将产生一系列社会矛盾,包括三农民生问题,经济纠纷,这与国家提倡鼓励和发展农业、提高农民收入相悖,更不符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宗旨。
更重要的是,甲鱼养殖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在精准脱贫、精准扶贫方面,带动了数百万农民脱贫致富,一旦行业受损,将对习总书记提出的打赢脱贫攻坚战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
三、全国甲鱼行业及从业人员的真实诉求
甲鱼是水生养殖动物,不应把人工养殖的甲鱼列为禁食范畴,应支持和鼓励甲鱼行业能够继续健康发展,为人类提供优质蛋白原与珍贵药材原料,为社会和谐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综上所述,中央的立法是保护广大人民的利益,维护社会和谐发展,习总书记提出的:“保护是为了发展,发展是为了保护”的重大意义,是要求立法机构认真评估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
一部法律的出台关系到社会和谐,民生福祉,恳请国家相关部门和深圳市人大法工委谨慎对待,多方征求行业的专家学者意见,深入调研,实事求是,为社会稳健发展出台好的政策。
以上建议望采纳。
惠州市渔业协会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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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绿卡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感谢贵委员会为《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立法相关工作修订所做出的努力,并广泛听取公众对修法的意见。广东绿卡实业有限公司长期从事淡水龟、中华鳖的科学研究与生产活动,并致力于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科普工作。东莞淡水龟星创天地是国家科技部备案的国家级星创天地,是农业部认定的国家级中华鳖良种场、也是广东省水生野生动物救护科普基地。我们认为此次立法的关键,是从防控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的需要,重新定义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规定范围,明确划定利用可食用野生动物的非法与合法边界,从法律上严格治理消费食用野生动物和非法交易行为。现针对《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说明中“对于社会比较关注的经人工繁育、饲养的龟、甲鱼、蛇、鸟、昆虫等野生动物,也具有不小的疫病传播风险,无法保证食用的安全性,为此《征求意见稿》将上述动物排除在可食用动物范围之外。”提出意见和说明:
1、甲鱼(Trionyx sinensis)、淡水龟科中乌龟(chinemys reevesii)是非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适用《渔业法》等其他法律的规定;依照法律、法规从未作为禁止食用的水生动物。更未入列《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目录》。
2、根据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文件,“除乌龟(chinemys reevesii)、中华鳖(Trionyx sinensis)以外的所有龟鳖目物种。”可以办理商业目的的活体爬行类核发许可证。这2个物种仍可合法出口日韩等国家和供应港澳地区。
3、中华鳖已列入各地农业管理部门的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从1983年刘筠团队成功研究甲鱼全人工繁育技术,全国各地甲鱼养殖技术已成熟稳定、进入国家审定的水产新品种,拥有可持续规模化繁育种群,无需从野外补充种源。
4、绿卡建立人工繁育水生野生动物的追溯和标识制度,由执业(渔)兽医申办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5、龟鳖类属于变温动物,没有人畜共患传染病。多年来的检验检疫、营养学数据显示,人工繁育和养殖的龟鳖类等动物没有可以感染人类的病毒。
6、龟鳖是我国特有的名特优水产品,是我国渔业结构、增加渔民收入,精准扶贫攻坚的重要品种之一,目前其养殖业已成为我国水产养殖的重要产业。是我国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当前农村经济的主要增长点之一,需要更健全的法制社会促进龟鳖产业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您们的决定对整个行业无疑具有毁灭性的的政策导向。
综上所述,中华鳖、乌龟满足人类的公共卫生、农业、林业、水产的生产和其他资源利用的需求,完全可以作为可食用的优质营养水产品,没有必要列入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范围。
 
以上意见,请予以考虑,并期待反馈。
 
广东绿卡实业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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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龟鳖养殖行业协会

尊敬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近闻贵委于2月25日公布了《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食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将甲鱼列入野生动物禁食行列,深感震惊!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区政府本着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向来敢为人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经济发展迅速,成就有目共睹,深受人民群众拥护。但这次面对疫情制定如此“一刀切”的禁食政策,实非明智之举。
对条例震惊的理由有四点,万望相关负责人拨冗政务,认真细阅。
一、龟鳖文化博大精深,自古以来药食同源。高明的中医技术令人惊叹。龟鳖制药,源远流长。在中华五千年历史长河中,龟板、鳖甲广泛应用,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作出巨大贡献。《本草纲目》记载:“鳖甲乃厥阴肝经血分之药,肝主血也。试常思之,龟鳖之属,功效各有所主。”
先人食用龟鳖始于河姆渡时期,距今7000多年。嗣后,开发众多美味佳肴,龟鳖名菜。甲鱼富含动物胶、角蛋白、铜、维生素D等多种营养素,能够增强身体的抗病能力及调节人体的内分泌功能,也是提高母乳质量、增强婴儿的免疫力及智力的滋补佳品。就在前几日,湖北方舱医院的隔离病人食谱中都出现过甲鱼的身影。龟苓膏、红烧龟肉、土茯苓煲龟汤更是老百姓特别是诸多病人常见的术后滋补佳品。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月24日表决通过了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决定》明确规定,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我们对中央的决定表示坚决的拥护和赞同,但龟鳖属于水生动物,长期生活在水环境中,甚至整个冬天都在水底保持冬眠状态,生活习性,栖息生存条件与鱼类相同。在这个意义上讲,食用甲鱼、龟类甚至比食用鸡鸭鹅等家禽更为安全。
如若将其列入禁食范围,实乃中医文化及药膳滋补的重大损失,将成为五千年中华文明史的一大遗憾!
二、从食用的安全性来说,现在,龟鳖养殖技术经过40多年的发展,在我国已经非常成熟。在养殖过程中,养殖户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现如今已经总结出一套生态养殖模式,基本上可以做到无公害、环保养殖要求。可以说整个养殖过程是绿色、环保、健康、无公害。
三、国内外诸多病毒研究结果表明,新冠病毒传播有三大特征:一是陆生野生,二是哺乳类动物,三是空气飞沫传播。龟鳖是水生动物,冷血动物,生活环境为水体。因此,温血动物与冷血动物传播病毒所需的条件是不同的。事实胜于雄辩,龟鳖根本不可能成为传播新冠病毒的宿主或者中间宿主。这也是自古没有报道过冷血动物把疾病传播给人类的原因。万望贵委秉着科学严谨的精神慎重考虑。
四、龟鳖大规模人工养殖在中国已有近40多年的历史。时至今日,特别是在广东,中华鳖养殖户已近10万户,其产业链市场价值超千亿,在揭阳市云路镇,甲鱼养殖甚至成为其支柱产业。
从全国养龟产业来说,广东省是养殖大省,龟鳖强省。养殖各种龟鳖的情况如下:
1:黄喉拟水龟2438万只X225元/只=54.855亿元。
2:中华草龟1957万只X150元/只=29.355亿元。
3:中华花龟995万只X90元/只=8.955亿元。
4:三线闭盒龟37万只X1.125万元/只=41.625亿元。
5:黄缘闭盒龟77万只X1500元/只=11.55亿元。
6:黑颈乌龟28万只X750元/只=2.1亿元。
7:安南龟31万只X375元/只=1.1625亿元。
8:商品甲鱼6万吨X60000元/吨=36亿元。
9:6500万只龟苗,平均300元/只=195亿。
10:甲鱼苗1亿只,平均3元/只=3亿元。
11:深加工市场19.7亿元。
从业人员26.56万人。
以上11个项目产值合计:403.3025亿元。
在这个行业里衍生出来的相关从业人员众多,如龟鳖的饲喂及捕捞工人、包装运输、用品制造商、饲料厂家、相关机械制造商、鱼贩商家等等,涉及的人口数量之庞大令人震惊!如若“一刀切”将龟鳖列入禁食范围,除了造成养殖户及销售商的倒闭,更会导致相关从业人员集体失业下岗,流离失所,无家可归,对生活失去希望,由此产生的社会维稳影响及其后果不堪设想,细思极恐!
综上所述,立法的意义是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矛盾,我们应当本着民主制度化的精神,本着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意见,否则立法则失去了其存在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这次在武汉爆发的新冠病毒,波及全国,甚至在国际上有蔓延趋势。对中国经济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影响!痛定思痛,我们应该做的,是去完善我们的食品检疫制度,而不是在伤口上撒盐,制定这种毫无意义的“一刀切”政策,去给更多的企业和个人造成更大的伤害!
在此,我们谨代表龟鳖养殖行业的全体同行向社会做出承诺,我们保证所养殖出来的龟鳖符合国家食品检疫标准,同时也支持并配合国家对龟鳖行业的检疫制度进行完善!恳请政府三思而后行,勿将龟鳖列入禁食行列,给千千万万从业人员一条生路!
 
此致
 
敬礼
 
广东省龟鳖养殖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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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广东省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协调,争取将人工繁育和养殖的龟鳖类等动物不列入禁止食用范围,同时积极完善各项管理措施,加强安全检疫工作,维护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截止记者发稿时,国家有关部门还未就《决定》专门公布名录。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表示,拟将这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保护法》项目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2月27日下午,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韩旭回答媒体说,关于甲鱼等两栖类爬行类动物的处理,农业农村部正在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进行协商,还有,已经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的动物,将专门发布政策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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